发布日期: 2021/03/03 00:00 点击量: 2692
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组〔2020〕95号)精神,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必然要求。各党支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严实标准,抓好关键步骤
1.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同时,还要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党支部要在会前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在外实习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3.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相应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4.精心组织会议。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5.严格评议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集中研讨、学习动员,打牢思想基础。
(2)自我总结,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地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支委初评,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表现、群众反映情况,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点评依据。
(4)大会评议。支委通报会前准备情况,对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党员自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查摆剖析。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党员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查摆问题不深入、剖析根源不深刻、努力方向不明确的,应重新撰写,因故无法参加的党员递交自我总结材料;党员互评,每一位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提出具体批评意见;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初评意见,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领导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可以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6.客观公正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优秀一般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20%,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在优秀等次中按三分之一的比率评定“优秀党员示范岗”;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该考虑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同时,有群众参与者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票低于70%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票高于50%的,应考虑评为不合格等次。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三、评议内容
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开展评议:
1.理想信念方面,主要看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政治立场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组织纪律方面,主要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是否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注重提高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是否遵守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4.作用发挥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在教学科研、师德师风、学风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5.作风建设方面,主要看宗旨意识强不强,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服务师生,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是否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四风”整治。
在此基础上,各党总支可结合自身实际,以及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增加评议的具体内容。
附件1
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安排表
时间节点 | 工作步骤 | 主持人 | 备 注 |
3月2日-3月5日 | 一、制定工作计划;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商讨和制定工作计划; 2.向组织人事部(处)提交《2020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推优”工作计划》,审批通过后按计划执行。 3.准备填写好《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 4.每名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 党支部书记 | |
3月6日-3月8日 | 二、自学、组织集中学习: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2.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 4.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 5.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 7.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8.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 党支部书记 | |
3月7日-3月8日 | 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1.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善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表达组织关怀,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引导。 2.征求意见:对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建议。 | 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 | |
3月8日 | 四、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述职; 2、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民主测评; 3.自我评价。对照评议标准、集中学习内容和要求,党员逐个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依次对其开展批评; 4.民主评议。填写民主测评表。 5.支部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根据自评及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上级党组织点评。 7.组织评定。综合自我评定、民主测评和支委评定,支委会议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 党支部书记 | 邀请分管院领导、总支委员联系人参加会议。 按20%评定优秀等次;在优秀等次中按三分之一的比率评定“优秀党员示范岗”。 |
3月12日前 | 五、呈报评议结果: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工作总结报告; 3.呈报“优秀”等次及“优秀党员示范岗”名单 | 党支部书记 |
附件2
2020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推优”工作计划
党总支名称: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支部名称 | 正式党员总数 | 评定“优秀”等级人数(20%) | 推选“优秀党员示范岗”人数 (三分之一) | 应到会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务 |
负责人签名:
附件3
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入党时间 | |||||||||||||||
所在基层党组织及职务 | ||||||||||||||||
评 价 情 况 | 党员测评(填票数) | 群众测评(填票数) | 组织评定 | |||||||||||||
总 票 数 | 优 秀 | 合 格 | 基 本 合 格 | 不 合 格 | 总 票 数 | 满 意 | 基 本 满 意 | 不 满 意 | ||||||||
自
我
总
结 | ||||||||||||||||
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党 总 支 审 查 意 见 |
党总支名称 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基层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未参加等次评定情况说明 | ||||||||||||||||
注:本表一式两份,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4
2020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
支部名称: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党员姓名 | 支部党员 总人数 | 党员测评(填写票数) | 群众测评(填写票数) | 组织评定等级 | 评为“优秀党员示范岗” |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备注:1、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20%;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有
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该考虑评为基本合格
等次。同时,有群众参与者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票低于70%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票高于50%的,应考虑评为不合格等次。
3、在评为“优秀”等次中按三分之一评选“党员示范岗”。